根据《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入学复试工作,结合我校MBA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MBA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监督工作组和多个复试专家小组。
1.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
2.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招生监督工作组监督检查。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举报电话:029-87082313 029-87081755。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监督电话:029-87080155 029-87082862,监督邮箱:ybgsh@nwafu.edu.cn。
3.复试专家小组由多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工作。
4.MBA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MBA招生相关信息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s://cem.nwsuaf.edu.cn/mba/)公布。
三、招生计划
2024年非全日制MBA招生指标187个。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复试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可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由原单位出据);
4.《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5.个人中文简历(A4纸限1页);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最终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请将以上材料复印到A4纸,并按顺序装订,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五、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MBA教育中心要求,通过网络远程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网页:https://xlcsh.nwafu.edu.cn/psy/login.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未进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复试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开卷考试。
2.综合素质面试:包括考生自述、专家提问(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主要从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面试实行实名制,面试成绩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所给成绩总和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七、录取
1.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5/3]×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资格审查未通过、政治理论笔试、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或以往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未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的,不得拟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MBA教育中心(地址:陕西杨凌邰城路3号 经管学院C402室,王老师 029-87081752)。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考生管理及违规处理
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MBA教育中心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入学后3个月内,MBA教育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附则
以上办法,如与教育部、陕西省及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办法、原则不符,则自行作废,并严格按照校发文件执行。
MBA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