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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延安市检察院签订《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作者:张锋锋        发布日期:2024-09-3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织密保护和修复地方生态环境资源法治防线,加强校地合作交流,凝聚思想共识,搭建业务合作平台,9月29日,学院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学院党委书记黄明学,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彦军出席会议并签订协议,学院副院长黄建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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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延安市检察院签订《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学院师生代表,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检察部,部分县区院检察长、业务骨干,国网(西安)中心有限公司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并交流研讨。

黄明学对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林学院基本情况。黄明学指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态平衡,稳定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长期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在延安多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学院提供了把理论研究运用到社会实践的良好平台,希望双方坚持共建共享,加强优势互补,携手在校地合作中结出更多硕果。

景彦军指出,本次检校合作既是一次学术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思想碰撞,也是一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期待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检企合作,通过高校理论指导和企业技术支撑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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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交流研讨

签约仪式后,学院师生代表与延安市检察机关、国网(西安)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同志就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进行了交流研讨。

此次《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的签订及校地合作交流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旨在以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框架协议为载体,推动高校学术资源,企业技术手段与检察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实现学术研究和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编辑:杨士同     终审: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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