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科学技术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科学技术史学科(学科代码:0712)
一、学科简介(300-400字)
科学技术史学科研究人类科学技术活动的发展历史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及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学科包含科学史、技术史、农学史、医学史、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与社会等研究方向。
本学科点肇始于1952年,1984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招生权,是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经济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理事单位、陕西省科技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科点以整理研究祖国农业遗产、探讨中国农业发展历史规律和弘扬中华优秀农业文化为特色,拥有农业农村部传统农业遗产重点实验室、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 珍本古籍特藏库。研究方向包括农业史、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灾害与生态环境史。
学科点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使命,先后培养农业史领域的专门人才300多名,为我国科学技术史学科输送了大批骨干力量,并承担着学校《秦岭生态文明教育》《黄河生态文明教育》《中华农业文明史》等20余门次的特色通识课程。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恪守学术道德,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坚实的科学技术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所从事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三农”情怀深厚,具有致力于乡村文化振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的特色高端人才。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基础知识,了解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正确地阅读理解古代文献资料和撰写规范的研究论文,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的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和较强的专业研究兴趣,具备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专业文献,表达自己的学术思想。
四、主要研究方向
(一)覆盖二级学科及代码
科学技术史(071200)
(二)研究方向
1.农业史;2.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3.灾害与生态环境史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4 年。申请延期者按照《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六、课程学习要求
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公共课7学分,学科专业必修课1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
七、培养基本环节及考核要求
(一)论文开题(2学分)
1.开题时间
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
2.开题报告学术要求
(1)所有拟在本学位授权点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研究生,须在修完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最低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方案中设计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或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导师是研究生开题论证工作第一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对本学科研究生的开题论证工作全面把关。
(2)研究生开题论证必须撰写开题报告,并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模板和格式排版及打印。
(3)开题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①选题依据(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意义、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文献评价等);②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学术问题;③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论文基本框架、所需要的工作条件等);④预期成果、创新之处;⑤工作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工作进度安排、经费预算);⑥参考文献。
(4)学科点鼓励研究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研究方法必须与研究内容保持一致;开题报告必须有较为系统的论文框架,原则上要细化到三级标题;参考文献原则上不低于50个,且有10%左右的外文文献;预期成果须明确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成果形式、成果规模(如字数)、成果的大致完成时间等信息;开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3.开题论证的组织
(1)研究生开题论证由学科点负责人召集成立开题论证小组,并报经学院审核同意。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应为研究生导师或高级职称人员。开题论证小组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成员中包括1-2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另一相近一级学科研究生导师。开题论证小组设组长1名,由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开题论证小组设开题秘书1人,由教学科研人员担任,负责相关事宜,不参与表决。
(2)开题论证原则上须由研究生本人在开题论证会上作出汇报,特殊情况下报请学院后商议。参加开题的研究生,须在正式开题论证2天前,将纸质的开题报告打印稿提交给开题论证委员会秘书。
(3)开题论证流程按照学校、学院和学科点相关规定进行。
(4)开题论证结果由小组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认定为开题报告通过。提交的纸质版开题报告须经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
(5)开题论证未通过,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论证小组意见修改开题报告,3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
(6)研究生学位论文一经开题,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大变化。如果研究方向变更、论文题目更换、研究对象变化、论文框架重建等,研究生须重新申请开题。
(7)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并按要求提交开题报告,获得2个学分。
(二)中期考核(2学分)
1.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通过者,应按期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5学期进行。
2.学科点按照学院要求,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
3.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学院关于中期考核的要求,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并按要求向中期考核小组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分修习、专业主文献阅读、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学术论文发表、学位论文进展、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以及下一步的研究计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设想等。
4.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期考核总结报告、文献研究综述、读书报告(不少于4篇,每篇不低于3000字)。
5.中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和阶段目标,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具体考核评价标准,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
6.中期考核通过者,获得2个学分,并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3个月后可申请再次考核。中期考核不通过者,6个月后给予1次重新申请中期考核的机会。重新中期考核仍未通过者,不能获得本环节学分。
(三)学术交流(2学分)
1.考核内容与要求
(1)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0.5学分)。学院统一组织不少于2场次的学术规范与道德教育报告会。研究生听取报告并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且经导师签字确认。
(2)学术报告或讲座(0.5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听取不少于10场次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听取报告结束后,填写《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记录表》,由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统一收集整理。
(3)学术沙龙或学术会议(1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1次相关领域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在会议上作报告;或参加不少于6次由学科点或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沙龙,并完成学科点组织的读书会要求的相关任务。
2.审核评定
审核内容以研究生实际听取报告、完成专题讲座及学术报告活动、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参加学科点组织的读书会的实际情况为准。包括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参加学术会议的实证材料或学科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考核内容与要求全部完成,视为通过考核,并获得2学分。考核不合格,按学院要求再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
(四)综合测评(不计学分)
综合测评内容和要求以《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为准,研究生需通过综合测评。
八、学科自设培养环节及考核要求(1学分)
所有拟在本学位授权点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研究生,须完成学科点自设的《农耕劳动教育与实践》培养环节。
《农耕劳动教育与实践》由学科点组织实施,方式包括田间生产劳动、农耕文化实地考察、农业文化遗产地调研等。
《农耕劳动教育与实践》由学科点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获得1学分。
九、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一)申请学位应获得的学术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收录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在普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出版的学术论文,视为普通专业学术期刊论文(仅限1篇)。
2.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科技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前3名);或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科技报告,获厅局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政府部门采纳(前2名)。
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1万字以上的调研报告(不含文献综述),经学科点组织专家审议通过,视为普通专业学术期刊论文(仅限1篇)。
3.在省部级以上综合类党报、专业性报纸上发表学术性文章1篇(前2名,1500字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地市级综合类党报、专业性报纸发表的学术性文章(1500字以上),视为普通学术期刊论文。
4.获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厅局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获国家一级学会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5.参与出版专著、教材、科普读物,且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
6.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发表学术性文章1篇。
以第一作者在国家部委、省厅级政府网站发表的学术性文章,视为普通专业学术期刊论文(仅限1篇)。
学术成果署名要求:学术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获得,并且内容与申请者专业方向或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
学术成果认定要求:学术成果须经正式发表、正式取(获)得或有正式用稿通知;成果的提交或发表须经导师同意;在民族语言期刊或国外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导师推荐后,学院组织不少于2位(精通该语言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
适用学生范围:本规定从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0-2022级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二)学位(毕业)论文要求
1.学位(毕业)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2.学位(毕业)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正文部分(除中英文摘要、绪论、参考文献、附件、致谢等)原则上不少于4万字。
3.学位(毕业)论文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的规范格式排版和印刷。
(三)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
1.学位授权点依据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满足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后,按照学院的组织部署,组织预答辩。
2.研究生参加预答辩,须经导师同意。补本科课程没有修完,不能参加预答辩。补本科课程须有参加考试且及格的成绩单,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有亲笔签名的课程听课记录证明,或通过学科点统一安排的自学及考试。
3.学科点负责人召集成立预答辩委员会,并报经学院审核同意。预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包括1-2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另一相关学科研究生导师。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校内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通知研究生、与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对接、联系专家、记录专家意见建议等事宜,不参与有关事项的表决。研究生导师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4.预答辩原则上须由研究生本人进行汇报,特殊情况下报请学院后商议。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须在预答辩3天前,将纸质的论文打印稿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转送给预答辩委员会评委。
5.预答辩的流程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
6.预答辩采取打分制(百分制),由预答辩委员会委员独立打分,75分及以上为同意预答辩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同意预答辩通过:①论文的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错误言论;②提交预答辩的论文在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学术目的等方面与开题报告存在较大偏差;③论文完成进度未达到80%;④无故不参加预答辩;⑤未经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
7.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同意通过,预答辩结果为通过。
8.通过预答辩者,仍需按照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论文。在答辩时,须报告预答辩时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论文完善的举措。
9.预答辩不通过或主动申请延迟预答辩者,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四)学位(毕业)论文校外盲审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按照《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和《 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执行。
(五)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1.学科点在论文盲审结束后,按照学院的组织部署组织答辩,具体时间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
2.学科点负责人召集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组织参照预答辩委员会。
3.答辩的流程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
4.答辩采取打分制(百分制),由答辩委员会委员独立打分,75分及以上为同意答辩通过,75分以下为不同意答辩通过。
5.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答辩委员会委员同意通过,答辩结果为通过。
6.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理学硕士学位。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可在毕业后1年内申请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细则按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答辩不通过或主动申请延迟答辩者,六个月后方能再次申请答辩。
8.研究生通过答辩后,须按照学院、学科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9.本学位点不允许提前毕业。
十、国内外主要参考文献和书目及考核办法
(一)专业主文献
1.[汉]崔寔撰,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2013.
2.[北魏]贾思勰著,石声汉译注:《齐民要术》,中华书局,2015.
3.[北魏]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4.[宋]沈括撰,诸雨辰译注:《梦溪笔谈》,中华书局,2016.
5.[元]大司农司编,马宗申译注:《农桑辑要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6.[明]徐光启撰,石声汉校注:《农政全书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7.[明]宋应星撰,杨维增译注:《天工开物》,中华书局,2021.
8.[清]鄂尔泰等撰,马宗申校注:《授时通考校注》(1-4卷),农业出版社,1991-1995.
9.杜石然等:《中国科学技术史稿(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10.吴国盛:《科学的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1.王鸿生:《世界科学技术史》(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2.江晓原:《科学史十五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13.吴军:《全球科技通史》,中信出版社,2019.
14.王前:《中国科技伦理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
15.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史稿》,农业出版社,1986.
16.詹志华:《中国科学史学史概论》,科学出版社,2010.
17.杜石然、金秋鹏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通论卷》,科学出版社,2003.
18.董恺忱、范楚玉:《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科学出版社,2000.
19.周魁一:《中国科学技术史·水利卷》,科学出版社,2019.
20.席泽宗:《中国科学技术史·科学思想卷》,科学出版社,2019.
21.罗桂环等:《中国科学技术史·生物学卷》,科学出版社,2005.
22.中国农业博物馆编:《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23.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初稿)》(上册),科学出版社,1959.
24.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初稿)》(下册),科学出版社,1984.
25.杨直民编著:《农学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26.曾雄生:《中国农学史(修订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
27.石声汉:《中国古代农书评介》,农业出版社,1980.
28.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中华书局,2006.
29.游修龄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原始社会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30.陈文华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夏商西周春秋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31.张波、樊志民主编:《中国农业通史·战国秦汉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32.王利华主编:《中国农业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33.曾雄生主编:《中国农业通史·宋辽夏金元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34.闵宗殿主编:《中国农业通史·明清卷》,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
35.钟祥财:《中国农业思想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36.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81-1986.
37.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8.曹贯一:《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39.黄希源:《中国近现代农业经济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
40.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41.陈吉元:《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2.
42.刘兴林:《史前农业探研》,黄山书社,2004.
43.刘兴林:《先秦两汉农业与乡村聚落的考古学研究》,文物出版社,2017年.
44.陈文华:《农业考古》,文物出版社,2002年.
45.赵志军:《植物考古学:理论、方法、实践》,科学出版社,2010年.
46.韩茂莉:《中国历史农业地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7.石声汉:《中国农学遗产要略》,农业出版社,1981.
48.石声汉:《石声汉农史论文集》,中华书局,2008.
49.石声汉:《氾胜之书今释》,科学出版社,1956.
50.张波:《西北农牧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51.张波:《不可斋农史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
52.张波:《农史研究法》, 出版社,2019.
53.樊志民:《秦农业历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
54.樊志民:《问稼轩农史文集》, 出版社,2006.
55.朱宏斌:《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研究》,农业出版社,2010.
56.朱宏斌、邓啟刚:《和而不同:历史时期域外农业科技的引进及其本土化》, 出版社,2017.
57.邹德秀:《绿色的哲理》,农业出版社,1990.
58.邹德秀:《中国农业文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2.
59.张磊:《中国传统农业文化转型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
60.李文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出版社,2016.
61.李明、王思明:《农业文化遗产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
62.王思明、沈志忠:《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63.蔡靖泉:《文化遗产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64.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65.萧公权:《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九州出版社,2018.
66.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5.
67.游修龄、曾雄生:《中国稻作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68.曾雄生:《中国稻史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
69.赵俪生:《中国土地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70.龙登高:《中国传统地权制度及其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71.周昕:《中国农具发展史》,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72.董恺忱:《东亚与西欧农法比较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73.徐海荣主编:《中国饮食史》,华夏出版社,1999.
74.晁福林:《中国民俗史·先秦卷》,人民出版社,2008.
75.郭必恒:《中国民俗史·汉魏卷》,人民出版社,2008.
76.韩养民等:《中国民俗史·隋唐卷》,人民出版社,2008.
77.游彪等:《中国民俗史·宋辽金元卷》,人民出版社,2008.
78.萧放:《中国民俗史·明清卷》,人民出版社,2008.
79.万建中等:《中国民俗史·民国卷》,人民出版社,2008.
80.彭千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发展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81.张泽咸:《汉晋唐时期的农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82.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格致出版社,2014.
83.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6.
84.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6.
85.许倬云:《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及特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86.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1).
87.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上、中、下),《社会学研究》,1998(5)-1999(4).
88.张杰:《二重结构与制度演进_对中国经济史的一种新的尝试性解释》,《社会科学战线》,1998(6).
89.戴维·伍顿:《科学的诞生:科学革命新史》,中信出版社,2018.
90.D.H.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91.J.D.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科学出版社,1981.
92.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商务印书馆,1985.
93.I.伯纳德·科恩:《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互动》,张卜天译,商务印书馆,2016.
94.D.盖尔·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林毅夫、赵耀辉编译,商务印书馆,2004.
95.李约瑟(J.Needham):《文明的滴定: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张卜天译,商务印书馆,2017.
96.李约瑟(J.Needham)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何兆武等译,科学出版社,2019.
97.李约瑟(J.Needham)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六卷 生物学及相关技术·第五分册发酵与食品科学》,科学出版社,2008.
98.阿尔弗雷德·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99.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现代科学的起源》,张卜天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100.马克·埃里克森:《科学、文化与社会》, 孟凡刚、王志芳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101.格雷戈里·柯克伦;亨利·哈本丁:《一万年的爆发:文明如何加速人类进化》,中信出版社,2017.
102.罗伯特 L.凯利:《第五次开始》,中信出版社,2018.
103.篠田统:《中国食物史研究》,高桂林等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
104.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哥伦布大交换:1492年以后的生物影响和文化冲击》,中信出版社,2018.
105.天野元之助:《中国古农书考》,农业出版社,1992.
106.西嶋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冯哲等译,农业出版社,1984年.
107.弗兰克·艾利思:《农民经济学:农民家庭农业和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108.冈正信:《一根稻草的革命》,吴菲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09.马克·B.陶格:《世界历史上的农业》,刘健等译,商务印书馆,2015.
110.富兰克林·H.金:《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程存旺、石嫣译,东方出版社,2016.
111.米田贤次郎:《中国古代农业技术史研究》(日文),同朋舍,1989年.
112.渡部武、陳文華:《中国の稲作起源》(日文),六興社,1989年.
113.原宗子:《古代中国の開発と環境——『管子』地員篇研究》(日文),研文出版,1994.
114.原宗子编著,《環境から考える東アジア農業——歴史的過程と現在》(日文),勉诚出版,1999.
115.大泽正昭:《唐宋變革期農業社會史研究》(日文),汲古书院,1996年.
116.Joseph Needham &Francesca Bray.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series•VOL. VI. Biology and Biological Technology•Pt. 2. Agri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117.Insititute of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ANCIENT CHINA'S TECHNOLOFY AND SCIENCE.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2009.
118.Marcel Mazoyer, Laurence Roudart. A History of World Agriculture: From the Neolithic Age to the Current Crisis. Earthscan, 2006.
119.Popkin, Samuel. 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120.Schultz, Theodore W.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
121.Scott, James C.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 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
122.Christopher Isett. The Social History of Agriculture: From the Origins to the Current Crisis.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16.
123.Pierre-Etienne Will, R. Wong. Nourish the People: The State Civilian Granary System in China, 1650-1850. U OF M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1991.
124.Mark N. Cohen, George J. Armelagos. Paleopathology at the Origins of Agriculture (2ed). 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 2013.
125.Daniel Zohary, Maria Hopf, Ehud Weiss. Domestication of Plants in the Old World: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domesticated plants in Southwest Asia, Europe, and the Mediterranean Basin. OUP Oxford, 2013.
126.Timothy P. Denham, Luc Vrydaghs , Jose Iriarte. Rethinking Agriculture: Archaeological and Ethnoarchaeological Perspectives. Left Coast Press Inc, 2009.
(二)考核方式
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指定必须研读的专业主文献,并指导学生制定文献研读计划。研究生在读期间,研读专业主文献原则上不少于50本(篇),其中开题报告前不少于25本(篇)、中期考核前不少于40本(篇)。学科点和导师组对研究生专业文献研读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每学年结束前,研究生须以书面汇报的形式,将专业文献的研读情况报告给导师,由导师负责签字确认,并呈交学科点负责人或研究生秘书。完成专业文献阅读要求,方能获得0.5学分。
研究生在阅读专业文献的基础上,撰写读书报告,参加学科点组织的读书会或研讨会。读书报告不少于4篇,每篇不低于3000字,且至少有1篇外文读书报告。读书报告由导师签字确认,并统一存档。完成读书报告,获0.5学分。
研究生导师和学科点负责对研究生专业文献阅读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未按时完成文献研读计划,不得参加开题、中期考核或毕业答辩。
十一、附表
附表:科学技术史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简表
学科名称 |
科学技术史 |
学科代码 |
0712 |
学院名称 |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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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年限 |
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4年 |
培养方式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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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总学分≥3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8学分,培养环节=7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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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1.农业史;2.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3.灾害与生态环境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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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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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与学分要求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必修或选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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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学分=7 |
6191002 |
硕士英语 |
4 |
64 |
春、秋 |
必修 |
五选一 |
||||||||
6191003 |
硕士德语 |
4 |
64 |
春、秋 |
必修 |
||||||||||
6191004 |
硕士法语 |
4 |
64 |
春、秋 |
必修 |
||||||||||
6191005 |
硕士俄语 |
4 |
64 |
春、秋 |
必修 |
||||||||||
6191006 |
硕士日语 |
4 |
64 |
春、秋 |
必修 |
||||||||||
61410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8 |
秋 |
必修 |
|
|||||||||
618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36 |
春、秋 |
必修 |
|
|||||||||
学科专业必修课 =11学分 |
6142004 |
中国科学技术史 |
2 |
32 |
秋 |
必修 |
|
||||||||
6142005 |
世界科学技术史 |
2 |
32 |
秋 |
必修 |
|
|||||||||
6143003 |
科技史理论与方法 |
1 |
16 |
春 |
必修 |
|
|||||||||
pd7144093 |
中国农业发展史 |
2 |
32 |
秋 |
必修 |
|
|||||||||
6142006 |
科技古籍研读 |
2 |
32 |
春 |
必修 |
|
|||||||||
6142007 |
科研伦理与规范I |
1 |
16 |
春 |
必修 |
|
|||||||||
6142008 |
科研论文写作 |
1 |
16 |
春 |
必修 |
|
|||||||||
选修课 ≥10学分 |
7144064 |
农业历史文献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2010 |
农业文化遗产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2011 |
科技文化交流史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4061 |
农业考古学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2012 |
中华农业文明史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4069 |
土地制度史 |
2 |
32 |
秋 |
选修 |
|
|||||||||
7142014 |
农业思想文化 |
2 |
32 |
秋 |
选修 |
|
|||||||||
7144072 |
中华饮食文化 |
2 |
32 |
秋 |
选修 |
|
|||||||||
7144063 |
农业历史地理 |
2 |
32 |
春 |
选修 |
|
|||||||||
7142015 |
西北农牧史 |
2 |
32 |
秋 |
选修 |
|
|||||||||
7144067 |
生态环境史 |
2 |
32 |
秋 |
选修 |
|
|||||||||
补修课 |
3013316 |
农业概论 |
0 |
32 |
|
|
以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硕士生至少应补修本学科本科高年级主干课程3门 |
||||||||
2012002 |
农业生态学 |
0 |
32 |
|
|
||||||||||
2144324 |
农村社会学 |
0 |
32 |
|
|
||||||||||
培养环节及时间安排 |
|||||||||||||||
培养环节 |
学分 |
必修或选修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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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开题1502 |
2 |
必修 |
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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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期考核1504 |
2 |
必修 |
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 |
||||||||||||
3.学术交流1547 |
2 |
必修 |
在学期间完成 |
||||||||||||
4.综合测评1548 |
不计 |
必修 |
在学期间完成,成绩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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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自设培养环节 |
学分 |
必修或选修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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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耕劳动教育与实践1569 |
1 |
必修 |
在学期间完成,由学科点统一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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