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石声汉等3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
组长:赵晓峰 齐 涛
副组长:杨乙丹 田长河
组员:张 红 郭占锋 徐春成 邢成举 王 曼
李 瑞 周德铭
二、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小组
组长:李 瑞 周德铭
组员:各班学生代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院新增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其中法律(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各新增1名,农村发展新增2名。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获奖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 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评选结束后导师、学院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四、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五、石声汉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学生数量及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31日-11月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推荐(11月5日-11月6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7日-10月8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根据民主评议推荐名单,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各班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各班要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首轮参评的学生已认定有效的参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若需变更参评奖学金类别,需重新提交所申请奖学金的申请表。
4.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4日18:00前将附件2—8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105办公室,附件6—9的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至979087177@qq.com。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