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
组 长:赵晓峰 齐 涛
副组长:杨乙丹 侯东丽
组 员:张 红 郭占锋 徐春成 邢成举 王 曼
李 瑞 周德铭
二、 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李 瑞 周德铭
组 员:各班学生代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院评选名额共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5名,法律(法学)、科学技术史、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农村发展各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获奖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评选结束后导师、学院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1)。
四、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和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五、小米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院评选名额共1名,学院可从小米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参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学生提供个人优秀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六、石声汉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学生数量及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学院可推荐1名。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 课程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七、宝钢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 四年级博士研究生,评选名额2名,学院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具体评选事宜请学院参照《 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文件要求执行。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5日-9月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9日-10月8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9日-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根据民主评议推荐名单,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各班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各班要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9月28日18:30前将附件2—8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105办公室,附件6—9的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至979087177@qq.com。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