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鼓励研究生争先创优,激励广大研究生勇担强农兴农使命,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田长河 杨乙丹
组员:张红 郭占锋 徐春成 邢成举 王曼 李瑞
2.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李 瑞
组员:各班研究生代表1名
二、评选范围
2022-2023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2021-2023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包括2024级本硕连读和硕转博研究生以及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直博生。
二、评优类型及名额分配
(一)评优类型
先进集体、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分配
学院先进集体推荐数量2个,优秀大学生不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5%。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学生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凝聚力强,制度完备,能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研究生群体中起到先进引领作用。
3.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4.学风优良、学术氛围浓厚,无课程重修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5.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及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大学生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各项成绩专业排名原则上均在前50%。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在研究生群体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业成绩优异、学术行为规范,无课程重修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研和实践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参评学年内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开展学生工作,能够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班级申报(10月25日-29日):先进班集体由班级负责人向学院申报并准备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导师审核后向学院申报。
2.学院审核(10月30日—11月1日):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审核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申请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研究生评优小组对拟推荐结果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11月2日-4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三日无异议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报党委研工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2.原则上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优秀大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且不得连续申报。
3.请各班于2023年10月29日18点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按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114办公室,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rwxuegong@nwafu.edu.cn。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