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接收2023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杨乙丹 侯东丽 邢成举
成 员:张 红 郭占锋 徐春成 刘 鹏 何得桂 王 曼 王凌云 张逢军 李晓宇 刘树宇
2.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过程中的监督和异议处理
组 长:王有强
成 员:常振山 王 兵 邵贵文
二、接收推免生类型
我院接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包括:社会学、科学技术史、社会工作、农村发展、法律(法学)。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四、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细情况详见《 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五、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
2.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学院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六、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推免生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由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50%。
其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
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始成绩由推荐高校提供。
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对于本校推免生复试总成绩以获得推免资格时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依据,重点关注其诚信。
2.复试具体程序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主要面向校内推免生,校内推免生以获得推免资格时的综合评定总成绩为依据。第二批次主要面向校外推免生。
根据计划安排,学院将于9月28日进行校外考生推免生复试,有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将①《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②《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章)③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④所在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成绩证明⑤本科成绩单(加盖本科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⑦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⑧个人自述(本人签字)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档,并以“本科院校+考生姓名+拟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xinongrwyjs@126.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北校区人文社会发展学院6209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7092324)。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中午12:00。
由于推免生指标有限,学院将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发送复试通知,截止9月27日中午12:00前未收到复试通知者,请勿前往我院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联系其他院校,以免耽误个人推免录取。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平台另行通知。
七、录取
1.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指标数,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录取结果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的50%。接收的推免生占本专业2023年硕士招生计划指标。
3. 录取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在接收推免生的过程中,有意向报考我院的学生应与接收导师充分沟通,树立诚信意识,按照要求完成报考、录取等工作。
4.所有接收的推免生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5.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政审不合格;失去诚信者;未获得推免生资格者;体检不合格;在复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破坏录取工作正常进行者。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92324
附件1: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