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由5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朱宏斌 赵晓峰
副组长:杨乙丹
成 员:邢成举 张红 郭占锋 徐春成
秘 书:王曼 张逢军
电 话:029-87092324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申诉事宜。
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侯东丽
成 员:常振山 王有强 李晓宇
监督电话:029-87092544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公开招考招生计划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附件1)执行,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不得调整使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名额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单位主体责任。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要求
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附件1)执行。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考生,执行相关初试成绩加分政策。
(三)复试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具体办法按照《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执行。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但不高于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学院严格执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可不加试。
(四)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不足本专业实际公开招生计划时,方能接收调剂考生。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往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调剂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CET-4考试成绩≥425分。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我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生。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的复试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到我院
①调剂网开通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院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②学院先对调剂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再由学科点按照相关调剂筛选办法进行筛选,筛选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研招网上发送复试通知;
③接到现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院复试;
④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研招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向外院或外校调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及心理健康状况。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时间30-60分钟,由学院通知考生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2.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所定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以各学科专业为单位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5/3]×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2.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三)复试要求
1.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按照监考老师指令有序就坐,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须用蓝、黑色签字笔在指定答题纸上作答。考生作答前,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非答题纸上的答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答卷均视为无效答卷。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前在指定地点等候,等候期间保持安静,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逐个进场参加面试。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为维护考试公平、规范工作纪律,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 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科专业依据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注明拟录取类别。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拟录取。
3.各专业学位项目制招生应按“自愿报考、统一复试、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学院审核通过、具有2024年招生资格的导师可在审核通过的专业或领域招生;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填报导师。
5.每位导师招收非国家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国际产学研用联培计划、定点帮扶、单独考试招生专项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均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方案》(人文〔2023〕16号)执行。
6.对拟录取的在职人员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7.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需签订培养协议书,并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审查考生个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调剂考生须符合我院调剂基本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9.录取研究生须明确标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对以下信息进行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学院在录取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有校内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分开公布。后期确需调整专业计划的,须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并在本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在学院网站及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拟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立即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要求
1.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具体要求按照《 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校或可在我校体检的拟录取考生体检由校医院进行,其余拟录取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箱、QQ群(群号通过网报所留邮箱发送)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和信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