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5-13名导师组成,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德连 朱宏斌
副组长:赵晓峰
成员:常振山 侯东丽 赵丹 付少平 杨乙丹 张红 郭占锋 张祖庆
秘书:王曼 张逢军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公开招考招生计划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复试比例、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附件1)执行,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不得调整使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名额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复试分数要求
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复试比例、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附件1)执行。
(三)复试办法
复试具体办法按照《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学院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公开招考录取人数的120%,但不高于200%。有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等对待。
学院严格执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确保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分数线);
(3)调剂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CET-4考试成绩≥425分;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院
①调剂网开通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院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②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③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待学院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院复试;
④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研招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向外院或外校调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四、复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我校已返校毕业班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复试现场。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笔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在线笔试平台为我校“课程伴侣APP”,笔试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钉钉”,备用在线考场和监考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笔试。第一机位为可登陆我校“课程伴侣”,并带拍照、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考生登录我校“课程伴侣”,查看笔试试题和上传试题答卷。第二机位为可上网,并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功能的手机或计算机,用于采集考生笔试场所环境(考生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保证考生考试场景能清晰地被监考老师看到。
(3)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笔试答题纸(附件3),并用A4纸打印。笔试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亲笔手写作答,考试结束后,将答卷以照片格式上传至学院指定的笔试系统,上传的照片格式答卷分辨率以肉眼正常清晰可辨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答题时未用标准答题纸、或未按规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以及照片文字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答卷,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笔试科目为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照此要求执行。
2.面试的形式、内容与要求。
(1)面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络平台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首选备用平台为“钉钉”,其次为“腾讯会议”;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或计算机。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13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在面试前按照学院要求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
4.体检在考生所在地进行,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三)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6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40%。
(四)复试要求
1.考生须保证“双机位”设备网络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复试场所室内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场所,禁止他人出入,确保复试场所安静,无人为干扰。考生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戴耳机与耳饰。
2.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前安装好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并完成软件和设备测试。复试前应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复试时应关闭移动设备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如在复试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断网,考生须立即电话联系学院联系人,说明情况,服从学院安排。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专项、非专项招生应按“自愿报考、统一复试、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各学科点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提出录取意见,注明拟录取类别。
4.2019年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可在审核通过的专业或领域招生;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填报导师。
5.每位导师招收非国家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均按照学院《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通知》执行。
6.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7.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需签订培养协议书,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审查考生个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调剂考生须符合我院调剂基本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9.录取研究生须明确标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对以下信息进行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学院在录取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有校内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分开公布。后期确需调整专业计划的,须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并在本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在学院网站及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拟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立即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工作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申诉事宜。
复试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王德连
成员:侯东丽 常振山 张磊 邵贵文 李瑞
电话:029-87091617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复试比例、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信息表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筛选办法
附件3:笔试答题纸模板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