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322号)和《关于做好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0 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杨乙丹
成 员:邢成举 郭占锋 张 红 崔彩贤 何得桂 马良灿 李元元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工作组和综合考核工作组。材料审核工作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综合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1. 材料审核工作组
组 长:杨乙丹
成 员:王 曼 王李怡
2.综合考核工作组
组 长:赵晓峰
成 员:2023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师生的申诉事宜。
组 长:侯东丽
成 员:常振山 付少平 邵贵文 王 曼
监督电话:029-87091617
监督邮箱:shtang001@nwsafu.edu.cn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且符合学校对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要求。
(三)应具有与社会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背景,有本专业科研经历和发表高质量论文的优先。
(四)需提供最近五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至少一项以下英语成绩证明: TOEFL(≥65分)、IELTS(≥6分)、GRE(旧≥850分,新≥170分)、CET-4(≥425分)、CET-6(≥425分)、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其中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期限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通过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且心理健康。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版材料:2022年11月16日8:00开始,2023年1月5日22:00结束;
(二)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2023年1月6日前提交或寄出(过后不予受理);
(三)学院资格审查:2023年1月6-8日;
(四)公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2023年2月28日前。
(五)学院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2023年4月30日前(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缴费
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6日8:00至2023年1月5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150元/人。
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应按照《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必须为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2.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须加盖组织部、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章)。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附件3)。
(6)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硕士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毕业证书只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8)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TEM-4、TEM-8、WSK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9)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10)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4)。
(11)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1月6日前按照《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附件5)顺序将以上(1)-(11)项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进行整理,并将《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附在报名材料首页提交,或用邮政EMS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 咸阳市 杨陵区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6209办公室 王老师收 029-87092324),以便进行材料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在考核时需携带重要证书、证件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同时申请人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xinongrwyjs@126.com。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
材料审核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申请条件不合格处理。
2.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
综合考核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基本素质、报考导师意向等综合研判,可提出考生对报考导师的调整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综合能力考核由外语水平、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综合能力面试共四部分组成,各项考核成绩均采用满分百分制。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成绩*10%+业务课一成绩*20%+业务课二成绩*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其中:
(1)外语成绩(满分100分):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在综合能力面试时委托2-3位专家对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听说能力独立打分,各打分评委的平均分为外语得分。
(2)业务课一(满分100分):考核科目为《社会学理论》,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3)业务课二(满分100分):考核科目为《社会学研究方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4)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打分,主要由申请者的PPT展示和面试评委提问两个环节组成。申请人首先用PPT汇报本人以下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本科与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然后面试评委结合申请人汇报情况,通过提问的方式对申请者的政治立场、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研究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考核并对每个申请者独立打分,评委平均分为面试得分。
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对考核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音像记录及所有考核材料均留存备查。
(四)录取
1.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以学科点为单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2.政审不合格及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若报考导师招生限额已满或导师无接收意愿而无法录取时,可在学科点内调换导师;不愿意调换导师或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复核批准。
五、其他要求
(一)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报考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学院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并全程脱产学习。如果被录取,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及时转递档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三)“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 “援疆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参照本通知执行,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各类专项计划指标数及相关规定确定拟录取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曼 王李怡
联系电话:029-87092324
附件: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2.攻读 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书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4. 博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5.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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