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和创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学科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  长:党  青  张宏鸣

副组长:黄铝文  杨  沛  刘桂玲

成  员:李书琴  张志毅  张建锋  

刘全中  宁纪锋  刘  斌    

王美丽  尹秀珍  王淑珍

令  阳   魏  颖

秘  书:张  松 

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工作总负责。

2.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党  青

副组长:刘桂玲

成  员:胡  瑾  尹秀珍  王淑珍

秘  书:张 琼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监督管理细则,负责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本单位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遴选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已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4. 本科前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简称体测)合格;

5.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各遴选单位科研潜质考核要求。

三、推免类型指标分配及推荐办法

(一)推免类型与指标分配

1. 学院推免。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数为47(“卓越农林人才计划”5名,该项目由学院遴选排序)+1名“双一流”指标(学硕,学科群: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招生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数和各专业学生数比例进行再分配,专业推荐指标数=47×[本专业学生人数/年级总人数(338人)],若专业人数相等出现奇数名额无法分配的情况,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计算机全国统考涉及的《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四门课程平均成绩总和高低计算分配。按照上述计算办法,本年度各专业推免生名额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6名,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0名,软件工程专业16名。卓越农林人才计划(5名),每个专业均可报名。“双一流”指标(1名、学硕),各专业均可报名。

学校推免。“双一流”学科群,学术特长生、2+3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等,其中“双一流”学科群全校推荐230名,学术特长生全校推荐30名,2+3辅导员全校推荐25名,研究生支教团全校推荐22名。

(二)推荐办法

1. 学院推免生推荐办法:

(1)符合遴选基本条件。

(2)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办法详见党委学工部制定的评分实施细则。

(3)进行学生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各种高水平竞赛获奖、各类学术研究活动中的表现、大学生科创、英语水平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科研潜质考核办法)。

(4)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0.1+学业成绩*0.4+科研潜质考核成绩*0.5。科研潜质考核成绩由科研潜质加分和科研能力综合考查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排名推荐,若综合成绩相同,排名按本科前三学年课程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课程学分成绩依然相同,按英语四、六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 学校推免中特长生推免办法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2+3辅导员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遴选分别由学生处和团委负责组织。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细则、科研潜质的考察指标及分值体系等,明确遴选要求和程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实施,并将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其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办张松负责落实,学术特长生推荐具体工作,由教学办(208)魏颖、李丹丹负责落实。

2.9月10日晚上20点前,由教学办负责核算课业成绩,公布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学生名单并公示。

3. 9月10日,学工秘书向研究生办提供科研能力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教学办向研究生办提供科研能力综合考查学生的学业成绩。

4.9月10日,申请学术特长生系列请填写或准备:①“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一份(贴照);②“科研潜质加分审核表”(附件3)一份;③科研规划材料(包含报考院校、导师姓名、导师简介、科研规划等);④佐证材料原件(重点是科研论文及国家级竞赛)及说明1页(对个人提交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⑤英语等级证书原件;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导师联名推荐信(由我校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联名推荐,其中包含一位拟接收该生的导师)推荐信一封(附件8),以上材料最终以2024年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9月11日下午3:00前,学生提交表格及佐证附件。所有材料需本人及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属实,并扫描按顺序排版做成电子版(PDF格式)方可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学生提交材料后,学院组织审核,其中材料①的原件由学工办(204)令阳、教学办(208)周芳勤审核签字;材料②的“参加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情况” 由教学办(208)李丹丹审核签字;“发表科技论文、获批专利或软著”情况由研究生办(208)张松审核签字。

5. 9月11日,其他推荐类型学生申请。符合条件者填写或准备:①“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一份(贴照);②“科研潜质加分审核表”(附件3)一份;③科研规划材料(包含报考院校、导师姓名、导师简介、科研规划等);④佐证材料原件(包括社会服务证明材料);⑤英语等级证书原件;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不提供模板);⑦校内导师(需具备2025年招生资格)推荐信一封(附件6),申请“卓越农林人才计划”项目涉及外院导师推荐的要求外院导师签字。

9月11日下午3:00前,学生完成表格及佐证附件等材料的线上、线下提交。所有材料需本人及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属实(电子签名),并扫描按顺序排版做成电子版(PDF格式)方可提交。学生线上提交电子版后,学院组织审核,其中材料①的原件由学工办(204)令阳、教学办(208)周芳勤审核签字;材料②的“参加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情况”由教学办(208)李丹丹审核签字;“发表科技论文、获批专利或软著”情况由研究生办(208)张松审核签字、科研能力综合考查中的社会服务部分支撑材料由学工办(204)令阳签字。

6.9月12日,心理测试。学工秘书王淑珍负责联系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组织申请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心理测试合格名单。

7.9月12日,学院组织心理测试合格的申请学术特长生类型的学生进行学院一定范围内的公开答辩、组织心理测试合格的申请其他推荐类型的学生进行科研能力综合考查。综合考查工作时间、地点、工作人员、摄像等由综合办主任尹秀珍统一协调通知安排。

8. 9月12日,教学办公室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指标,遴选确定学术特长生推免生名单并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9月12日,研究生办公室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指标,遴选确定其他推荐类型推免生名单并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9. 9月14日,教学办公室将学术特长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文档、学生申请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具体工作由教学办(208)魏颖、李丹丹负责。9月14日,研究生办公室将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文档报研究生院审核,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办(208)张松负责。

五、其他事项

1.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2.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材料不齐全、认定签名不完整,不予认定。

3. 特长生由学院按相关办法择优推荐,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报送相关材料及推荐结果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特长生材料审核,依据学院对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与排序,结合全校特长生推荐指标,进行集体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根据《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系)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综合办:029-87092352),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提出复议申请(附件5)。

7.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成绩小于60分者;

(3)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4)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者。

六、本《细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通过后实行,并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科研潜质考核办法》

附件2:2025年推荐资格申请表

附件3:科研潜质加分审核表

附件4:科研能力综合考查表

附件5: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附件6: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导师推荐信

附件7:特长生科研能力公开答辩打分表

附件8: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导师联名推荐信

附件9 : 2025年可接收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指导教师简介

附件10 : 2025年“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业信息交叉学科方向接收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分配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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