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文件
办发[2007]100号
关于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陕西省政府有关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国庆节放假7天,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9月29日、30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本科生、研究生按课表上课。
请各院(系)、部做好教学安排,对10月8日的教学工作进行核查落实,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假期值班
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学生处及各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宣传部、后勤部门安排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8小时值班,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各单位请于9月28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假期学校稳定
各单位要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国庆节放假前要对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设施、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卫处要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四、做好后勤保障,安排好假期学生文化生活
后勤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假期供水、供电及其它服务工作正常。学生处、团委要负责安排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文化娱乐活动。
五、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附件:冬季作息时间表
校长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整理日期:2007-09-27 12:15:06 访问次数: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