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申报2007年度科研启动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校人发[2004]331号),现将2007年度科研启动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07年度获得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1年以上并按期回校工作的科研教学岗位人员;
3、尚未获得学校人才专项资金资助。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1、博士启动费: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自然科学类每人3万元、人文科学类每人1万元。
2、留学回国启动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按期回校工作者,按照研修人员留学类别和学科类别资助标准为:访问学者自然科学类2万元、人文科学类1万元;获得国外博士学位者,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科学类3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科研启动费申请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专栏下载),附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交所在单位。
2、单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就资助的必要性、申请者业务素质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签署具体意见,并将本单位所有申请者分类(博士类和留学回国类)填写科研启动费申请人员一览表(附电子文档)后与申请书一并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获批人员办理科研启动费有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时间为11月30日—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已经入选校内人才支持计划或者获得过学校科研启动费资助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2、2007年接收来校工作的博士应届毕业生可一并申报,并由所在单位在申报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接收”字样。
附件:科研启动费申请人员一览表
电 话:87082855
E-mail:rencaike@nwsuaf.edu.cn
地 址: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