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的总体部署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组长:张宏鸣  党  青

组员:刘桂玲  徐 超  各学科点负责人、所有研究生导师

秘书:张松

复试工作组

组长:张宏鸣

工作人员:尹秀珍  张 琼王淑珍刘光照

秘书:张松  丁小霞

1.组织学院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对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

7.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复试专家组:

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小组负责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党青

副组长:刘桂玲

秘  书:张 琼

工作人员:刘光照 王淑珍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负责监督复试笔试试卷制定及保密;

3.负责监督复试面试评分细则的制订、监控录像的设置;

4.负责监督复试总分的计算,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公示;

5.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6.负责整个调剂、复试工作过程中的投诉及工作人员的纪律监督。

申诉电话:029-87092352

四、考生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29日上午8:00-11:00到信息学院副204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请务必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考生下载后,档案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盖章);

5. 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手签字、见附件2)。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

7.个人简历1份(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如发表论著、获得奖励等);本科期间如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科研成果,请携带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如与前期预调剂信息统计上报情况不一致,后果自负)。

8.同等学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学术学位)。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包括上机考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答数据库原理与应用占比60%,机试程序设计占比40%),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技能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

2.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心理测试:3月29日下午

笔试:3月30上午08:30-10:30(院实验室)

面试:3月31上午8:00开始(具体地点待通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环节考核。

3.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考生体检

2024年3月29日、3月30日, 北校区医院,体检表发放时间:早晨8:00-11:00,下午2:00-5:00,无需空腹。

六、录取办法

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5]×50%。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相关说明

1.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所)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复试合格的考生如取得拟录取资格,必须持学院开具的待录取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2. 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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