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工作组机构如下:
组 长:王 雄 黄玉祥
副组长:刘小峰 姚义清
成 员:张艳芳 马香丽 刘 家 周勤勤 常星海 秦泽倩 吴展鹏 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2名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在学校缴费注册;
3.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30%(含30%);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5. 2021、2022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2023级必须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二)指标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共有国家奖学金指标22个,按年级、专业、班级数目情况,将指标分配如下:2021级7个,2022级8个、2023级7个。其中,2021级机制专业2个指标,机电、机化、电信、车辆专业各1个指标,剩余1个年级流动指标,流动指标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进行评定;2022级机制专业2个指标,机电、机化、车辆专业各1个指标,电信和智能装备共1个指标,剩余2个年级流动指标,流动指标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进行评定,但机电专业总指标不超过2个;2023级机械类和智能装备专业共5个指标,电信1个指标、机化1个指标。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
(2)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各学生班每班推荐不得超过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并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需要所有评定小组学生签名。
3.学院评审
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指标,学院将候选人的最终参评成绩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由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说明:
(1)根据《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要求,需符合素测成绩在班级前3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10%,以学业成绩排序。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学业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各年级流动指标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最终参评成绩在年级内不分专业排序,取得分最高者,得分相同者取品德修养成绩最高者。
(3)如有班级、专业无符合推荐人选的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最终参评成绩、四六级成绩,在不同专业评选。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在学校缴费注册;
3.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5. 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2021、2022级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2023级必须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二)指标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共有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54个,2021、2022、2023级各18个。其中各年级学生班各分配1个, 2021级机制专业1个流动指标,机化专业和车辆专业共1个流动指标,电信专业1个流动指标,机电专业1个流动指标。2022级机制专业1个流动指标,机化专业和车辆专业共1个流动指标,电信和智能装备专业共1个流动指标,机电专业1个流动指标。2023级机械类、电信、智能装备、机化专业共4个流动指标,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进行评定。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实行线上申报。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系统导出)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学业成绩较高者为第一推荐人。
3.年级评审
年级辅导员根据班级推荐顺序及专业流动指标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4.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说明:
(1)根据《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中要求,需符合素测成绩在班级前5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30%,以学业成绩排序。
(2)每班所推荐的最终参评成绩较高的申请者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推荐人选。班级所推荐的最终参评成绩较低的申请者,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各年级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的最终参评成绩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获得者,得分相同者取品德修养成绩最高者。
(3)如有班级、专业无符合推荐人选的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最终参评成绩、四六级成绩,在不同专业评选。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四、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素测成绩在班级前3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15%;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得校长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6.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7.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二)指标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共有校长奖学金指标12个,2021、2022、2023级各4个名额,每班最多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没有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不申请);2021级机制、机电、电信专业各1个指标,车辆和机化专业共1个指标;2022级机制、机电各1个指标,电信和智能装备专业共1个指标,车辆和机化专业共1个指标;2023级机械类、电信、智能装备、机化专业共4个指标,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进行评定。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实行线上申报。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系统导出)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1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
3.年级评审
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要求及指标分配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4.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最终推荐人选,院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1.评选依据:《 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
2.评选要求:专业奖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评审,各年级根据评选办法组织学生申请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填入《2024-2025 学年专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1)。
六、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6日-9月30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10月1日-10月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8日-10月9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学院评审(10月10日-16日):学院组织评审会综合确定各项奖学金推荐获得者。
(五)材料上报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10月10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给年级辅导员(纸质版须学生评议小组全员签名推荐);
2.10月16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所在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
3.10月17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所在班级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
4.10月11日-25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七、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填写要求
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身份证号码须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与性别、出生年月相互校验是否一致;最后一位为字母X时必须大写;
3.主要获奖情况要填写2023-2024学年期间校级及以上的获奖内容,各班级、年级对学生获得的相同奖项,要根据学生获奖证书或文件统一对获奖日期、名称、颁奖单位等进行严格审核;
4. 表格中的必修课和及格情况,均是指2023-2024学年的情况;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同一班级的学生人数应相同;学习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整数;填写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不写排名)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统一word格式,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 110000199910018888 申请审批表”;
8.填写时切勿修改模板表格,请严格按照模板内的填写提示进行填写,否则将导致无法导入国奖评选系统。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国奖、励志、校长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具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2.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3-2024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3.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
4. 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5.学生所有的获奖证书认定时间限定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6.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生只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导出申请表并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7.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学院已对2023-2024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8.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9.除国家助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外,原则上每名学生本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10. 所有奖助学金纸质版汇总表均需班主任签字;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11. “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国庆假期期间开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具体申请时间由各年级辅导员通知;
12.在公示期间对学积分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对品德修养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年级辅导员;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有异议者请咨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13.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92240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