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 2024-2025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 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组
1.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雄 黄玉祥
副组长:刘小峰 宋怀波
成 员:韩文霆 姚义清 陈 军 杨福增 郭文川
严 欣 马香丽 孙小桐 学生代表
2.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小峰
成 员:苏宝峰 闫锋欣 王亚利
二、参评对象
就读我院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24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
2021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22级-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022级-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
(三)直博研究生
直博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
四、工作安排
(一)班级评议与申请(10月23日-10月25日)
1.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团支书、班长负责,评议小组成员原则上须有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与普通学生;
2. 各研究生依据2023-2024学年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申请。各2022-2023班级(硕博)和2021级博士班于10月25日16:00前,将汇总表(附件1)和导师签字后的申请表扫描件(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156594041@qq.com。
(二)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26日-10月30日)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核。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10月31日-11月8日)
五、注意事项
1. 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2. 创新学院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大四学生,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3. 学业奖学金汇总表上报信息直接关联研究生银行卡数据库,上报数据务必按照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4.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联 系 人:孙小桐
联系方式:029-87092007
联系邮箱:3156594041@qq.com
附件:1. 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