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学生班: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 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及《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精神,现就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学业成绩与素质能力发展并重,其中学业成绩由各学院从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并进行校对排序,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由各学院直接应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
二、评选依据
各年级本科生和学生班级参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按照《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执行。
三、申报流程
1.优秀大学生
(1)个人申请(10月22日-10月24日)
依据《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满足参评条件本科生于10月24日12:00前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荣誉称号”系统中进行申请。
(2)年级评议(10月25日—10月27日)
各年级辅导员依据2023-2024学年学业成绩+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排序,评选不超过专业人数10%获评“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3)学院复核与公示(10月28日-11月1日)
经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复核无误后,由学院统一公示三个工作日。
2.优秀学生干部
(1)个人申请(10月22日-10月24日)
依据《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满足参评条件本科生于10月24日12:00前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荣誉称号”系统中进行申请。
(2)班级、团委、学生会直属部门推荐(10月25日)
各本科生班级、团委、学生会直属部门通过召开全员大会进行讨论,从报名人选中评定1名推荐人选,并于11月6日下午前各班级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年级辅导员,团委、学生会直属部门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周勤勤。
(3)年级评议(10月26日—10月27日)
各年级辅导员、团委学生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推荐情况已经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议。
(4)学院复核与公示(10月28日-11月1日)
经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复核无误后,由学院统一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先进集体
(1)班级申报(10月21日—10月24日)
依据《 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满足参评申请条件班级于10月24日12:00前加入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评选通知群(群号:167564091)。
(2)集中答辩(10月25日—10月29日)
学院统一组织各班级进行集中答辩,评选出先进班集体4个、优良学风示范班3个、学风建设成效班2个。
(3)学院公示(10月30日-11月1日)
依据答辩结果,对获评班级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班级严格规范执 行评选程序,严格审核学生参评条件;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 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确保评优工作各项 环节落细落实。
2.按时完成。 获评“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的班级需提供4张班级合影(分别为班级合影1张;班级同学上课、学习、实验等集体活动照1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照1张;文体活动集体照1张),照片以【获评类别+班级名称+照片类型】命名。获评“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提供1张生活照,照片以【类别+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命名。班级和个人照片均要求横版,照片比例16:9为佳,大小不小于2M、JPG格式。照片素材于11月1日12:00前采用U盘拷贝报送至辅导员处。
联系人:周勤勤
联系电话:029-87092240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