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指导教师、2018届毕业研究生:
为了确保我院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学校《关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学院对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4月6日前: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检测;举行预答辩。
2.4月11日前:博士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盲审论文。
3.4月6日:论文盲审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4.4月11日:硕士预答辩通过者(导师组织),提交盲审论文。
5.4月16日-4月20日:学院集中进行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6.4月20日-4月25日硕士论文检测、学科点统一组织预答辩(各学科点负责人严格把关,答辩委员至少有一位跨一级学科委员),预答辩成绩排名后20%同学,论文整改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7.5月15日-5月20日:学生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学院审查答辩资格。
5月20日-5月28日:学科点答辩秘书录入评阅意见书、安排答辩、发布答辩公告。
8.5月25日-5月30日:各学科点答辩秘书、研究生提交答辩材料。
9.6月2-4日:学院准备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
10.6月5-7日:召开学位分委会会议。
11.6月8日:学院整理分委会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工作要求及其它
1. 2018年所有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研究生指导教师、“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2.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每位毕业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专业学科点负责人、答辩秘书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安排做好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学位授予顺延至下一工作时间段受理。博士研究生4月11日前送审,6月份校学位会审议,6月1日至本学期末不再受理论文盲审。
3. 预答辩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预答辩(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研究生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2份)或录用通知在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4.毕业答辩研究生按照学位办要求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区下载(http://yjshy.nwsuaf.edu.cn/xzzx /xwglgz/index.htm)2018年毕业答辩表格,并提交清单准备材料。
5.各专业学科点秘书根据学生提交答辩申请、资格审核意见安排答辩,不得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组织答辩。
6.各导师、研究生按照论文答辩操作流程及说明,参照学院安排有序进行答辩工作。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