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 雄 黄玉祥
副组长:刘小峰 宋怀波
成 员: 姚义清 陈 军 杨福增 郭文川 严 欣 孙小桐 学生代表
2.奖学金评定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王 雄
副组长:刘小峰
成 员: 苏宝峰 闫锋欣 王亚利
二、评选奖项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不限年级专业),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0名(学术学位硕士5名,专业学位硕士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见研究生手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执行。
3.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奖学金评定打分表》(附件9)、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文体活动等证明材料)、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0)。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5.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导出word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导师;导师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推荐至学院;学院评定小组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名额2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不限年级专业),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见研究生手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3.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奖学金评定打分表》、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小米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共28名,奖励标准为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万元。我院名额1名,获评后推荐至学校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
2.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奖学金评定打分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电子版:《研究生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参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学生提供个人优秀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11日-11月12日)
【前期提交】各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1月12日上午10:00-12:00将补充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9229办公室,现场核算分数并进行本人签字确认;
【首次提交】各项奖学金的同学,可于11月12日10: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409093212@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于11月12日下午14:00-16:00提交至9229办公室。
2.评议推荐(11月12日–11月13日):由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1月13日-11月14日):学院奖助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1月14日-11月18日)。
四、有关要求
1.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基本学制年限。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可同时提交材料申请,但是只能获得一项。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根据核算分数统一排名,去除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后,得分最高者优先选择参评校长或小米奖学金。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以上所有奖学金的申请者在准备材料前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附件8),并填写纸质版《奖学金评定打分表》(附件9)。申请者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任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逾期不再受理。
4.所有可参评奖学金的成果认定时间为:自所在学籍入学起至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之日。
联 系 人:孙小桐
联系方式:029-87092007
附件:1.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3.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4.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5.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6.宝钢教育奖评选方法
7.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9.奖学金评定打分表
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