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初审和学院评审,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初步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为9月24日—26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9月26日18:00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到学生工作办公室(9229办公室)。
联系人:常星海 电话:029-87092400
邮箱:1035470424@qq.com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