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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07-11-2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资产经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部门机构设置的意见要求,按照校党组发〔2007〕5号文件《关于科级干部重新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经公司研究,现就开展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关于科级干部聘任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人尽其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测评)、组织调配等方式,做好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聘任范围   本次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或厂长、副厂长)等。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及职数见《关于公司机构设置及中层管理人员岗位职数的通知》。   三、聘任原则   1、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期制,聘(任)期3年。由于产业改制、机构调整等原因,聘期内撤销的部门或企业,负责人随单位的撤并同时解聘。   2、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应为学校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在岗职工。部分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可放宽为工人身份和外聘人员。特殊情况,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   3、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届满时的最大年龄为男性52周岁,女性50周岁。个别经验丰富、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凡在2007年7月30日年龄到限或由于年龄原因不能干满1年的本次不再聘任。 新任部门副经理、副厂长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本人表现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新任部门经理原则上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和本人表现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参加工作3年以上,方具有聘任为部门副经理、企业副经理(副厂长)的任职资格。有副经理、副厂长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方具有聘任部门经理、企业经理(厂长)的任职资格。   6、本次未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从事一般管理工作,不再享受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相关待遇。   7、中层管理人员聘期内,按照资产经营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岗位职责要求的义务,享受相关待遇。向学校备案的中层管理人员,经校组织部批准确认科级身份后,享受学校科级干部相应的待遇(与资产经营公司重复的待遇不再享受)。   四、基本条件   中层管理人员除符合聘任的原则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产业工作,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2、遵规守法,团结协作,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3、熟悉公司法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以往任职中,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业绩突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研准备阶段(8月22日前)   1、7月31前,对现有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等进行摸底,结合学校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资产经营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的原则和意见,做好准备工作。   2、8月11日前,资产经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次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及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和中层管理人员职数等。   3、 8月22日,发文公布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安排意见,召开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动员工作会议。   (二)初步人选确定阶段(8月31日前)   1、8月23~27日,有意竞聘人员,根据自己的专长对照岗位设置方案向资产公司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竞聘报名申请表,并提交竞聘申请书(单行材料)。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四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二是工作业绩,指个人过去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三是竞聘的岗位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包括竞聘的优势,任期目标,工作思路等;四是主要的缺点和不足,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 8月28日,对没有人报名或通过竞聘没有确定初步人选的岗位,采取民主推荐(测评)和组织调配等方式,确定空缺岗位竞聘人选。人选确定后按上述第一条要求准备材料。   3、8月29日至31日,组织面试。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从竞聘者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任期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措施等方面综合考察,确定初步人选,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三)发文聘任阶段(9月6日前)   1、9月3日至4日,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的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形式对中层管理人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发布考察预告。   2、9月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中层管理人员聘任人选。   3、9月6日,公司发文聘任或向相关企业发送中层管理人员建议人选函。   (四)上报备案阶段(9月7日) 9月7日,按照校党组发〔2007〕5号文件《关于科级干部重新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上报资产经营公司中层干部名单。   六、有关问题说明   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中涉及的政策问题,由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聘报名申请表.doc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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