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高校学生提高科技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教技厅〔2010〕2号,简称《办法》)的要求,教育部科技司、科技部高新司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简称“双实双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及其他各类园区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地方教育、科技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双实双业”基地的主管部门,请根据《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编制《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教育部或科技部部门网下载)和申报工作。
2.本地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材料完整真实。
3.请本地区主管部门联合行文,并附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清单和申请报告一式三份,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4.在地方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教育部科技司和科技部高新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三、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 许 文 舒 华 010-66097937
科技部高新司: 焉岿然 李志农 010-58881560
邮箱:gxc6733@moe.edu.cn,gxs_gyfzc@most.cn
地址(教育部):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附件: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教育部科技司 科技部高新司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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