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3.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4.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硕士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及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 雨 曹军会
副组长:凌 飞
成 员:姚军虎 王高学 吉 红 杨小军 王小龙 任战军
主要职责:指导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 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副组长:赵运良
成 员:王 力 张恩平 杨 欣 王立新 王洪宝 安 相 亓钰莹
主要职责:对研究生招生命题、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及举报,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电话029-87092120,邮箱dkxyyjs@163.com;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
3. 复试专家小组
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 5-13 名导师组成,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办法参照《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 号)执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公开招考招生计划按照《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计划信息表》(附件1)执行,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不得调整使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名额不占学院招生计划。有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学院严格执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与内容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待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安排表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 准考证。
3.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 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
6.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7. 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8. 思想政治考核表(原单位出据,加盖党章,见附件3 )。
9. 个人简历(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外语水平、研究计划等)。
10. 《 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需亲笔签名)。
11. 加盖第一志愿院(所)公章的调剂申请书原件(仅本校调剂生提交)。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
1. 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网址:https://xlcsh.nwafu.edu.cn/login.aspx),由学院通知考生在网上远程完成测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
2. 笔试
(1)笔试安排
(2)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以2024年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
(3)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 面试
(1)面试安排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应用及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13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要求
1. 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按照监考老师指令有序就坐,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生须用蓝、黑色签字笔在指定答题纸上作答。考生作答前,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非答题纸上的答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答卷均视为无效答卷。
2.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前在指定地点等候,等候期间保持安静,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逐个进场参加面试。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 为维护考试公平、规范工作纪律,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拟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按学科专业下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5+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50%
(二)学院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心理测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细则
2024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全部纳入项目制进行培养和管理,各专项招生按“自愿报考、统一复试、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报考的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各学科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拟录取。
专硕专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建立导师团队协同育人机制。导师团队成员须具备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畜牧和渔业发展领域)。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四)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1. 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校或可在我校体检的拟录取考生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牵头组织,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示范区 北校区动物科技学院118办公室,接收人:张老师,电话:029-87092120)。
2. 考生复试结束后,切勿离开学校,等复试成绩出来后,如果被拟录取,前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院118办公室)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调剂考生须符合学校及学院调剂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弄虚作假者造成以上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 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布、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学院、群内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书,并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考生需向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审查,学院留存复印件。
6.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动物科技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