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
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办法》(校教发﹝2010﹞7号)文件精神,现将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进行授课水平评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已参加过评价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评价成绩有效,不再申请)。 二、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提出考核申请,填写《
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授课水平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院(系、部)审核汇总后将《申请表》及《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授课水平评价汇总表》于6月12日前送至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南校区数字化楼112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fz@nwsuaf.edu.cn。 三、评价工作按照申请总数分组后集中开展,评价时间拟定于6月2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1.教学改革思路。介绍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陈述主讲的某一门课程的教学改革思路。 2.教学改革举措。陈述主讲本科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的具体实施情况(具体在哪个专业年级的那个班级实施)。 3.选主讲的其中一门课程的部分内容进行讲课。 五、考评要求 每位教师进行授课水平评价的时间为30分钟,第一、第二部分时间为10分钟,考评的内容为教师陈述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学改革思路、教学改革举措;第三部分为20分钟,选主讲的某一门课程的部分内容进行讲述。 六、学校每学期各组织一次授课水平评价听课工作,教师可根据各自情况提出考核申请。未进行授课水平评价的教师将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 87092244 87080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