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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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33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我校将启动“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由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分别将《“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2003版本,简装纸质版,一式10份)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wangxiulin@nwsuaf.edu.cn 。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7月3日。 四、遴选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采取审阅材料、负责人汇报、咨询答辩和评议打分的方式进行遴选,推荐优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代表学校申报“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注意事项: 1.遴选推荐会申报单位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内,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PPT演示文稿不作统一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2.各相关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整合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组织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 联 系 人:王庥林、刘德明 联系电话:87091077 联系邮箱:wangxiulin@nwsuaf.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教高司函[2012]33号) 2.“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3.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教高司函〔2013〕94号) 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教务处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