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我院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已注册、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共14名,其中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各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注意:学院官网9月29日发布《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结果的公示》中,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14人)直接推荐,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需要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
(4)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
(5)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6)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7)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注意:(1)-(5)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6)和(7)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历+姓名+国奖+联系方式”命名)。
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待拟推荐名单确定之后联系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二)校长奖学金和小米奖学金
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校长奖学金和小米奖学金按照9月27日学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重新评定。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2日-11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于11月5日下午2点-6点集中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4125会议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ongyiyjs@163.com。
2.民主评议推荐(11月5日-11月6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11月7日-11月13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位学生请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所有纸质版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枉报数据者,严肃处理。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已见刊的SCI论文请提供论文复印件和我校图书馆正式出具的科技论文检索证明;尚未见刊的SCI收录论文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9月28日,与上次材料认定时间一致)前提供DOI号和有导师签字认可的正式接收函;中文核心期刊需见刊。获批专利需提供专利号码和获批复印件经导师签字认可。
3.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获得校长奖学金,同年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每人可申请多项奖学金(均需提交材料),但最终只能获得一种奖学金;除成绩外,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所获各类奖项的时间应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即可。
4.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注意时间安排,提交材料时在本人或委托同学签字确认后,支撑材料不再补充认定,所有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与上次一致。
5.此次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均参照学校和动物医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有疑问请咨询4124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92885
动物医学院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