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工作于9月10日结束,9月11日至10月31日为第二阶段(调研讨论)活动。现将本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抓紧制定第二阶段工作安排,均以书面形式,于9月16日前报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中心404室)。
2.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和研讨。
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校党委《安排意见》要求做好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专题调研、座谈、讨论、征文等活动;要围绕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深入查找学校、本单位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要求每个单位根据学习成果和工作实际,形成一篇内容具体、主题明确、有深度和说服力的调研报告。
4.全校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并组织好第二阶段活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力求实效。每位负责同志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有深度的心得体会,于第二阶段活动结束前及时报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转送有关校领导和组织部参阅。
5.党委宣传部将继续搞好舆论氛围营造,邀请有关专家举办关于解放思想的主题报告会,并适时开展面向全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调查。
6.由党委校长办公和宣传部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围绕人才建设,教务处、研究生院围绕教学工作,科研处、推广处围绕科技创新,研究生院、科研处围绕学科建设,党政办、政研室围绕管理工作,宣传部、人文学院、经管学院围绕大学文化,学工部、团委围绕学生德育,分别举办主题论坛。
7.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将深入各单位进行巡听督学,指导和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