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补充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09-12-27     浏览次数: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  命题管理。命题实行院、教研室两级管理。教学办代表学院对命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对试卷质量进行随机性检查和评估;教研室负责命题的实施组织,对命题质量进行评价,确保命题质量。

二、命题原则

    第二条  难度适当原则。试卷总体难易程度要合理。试卷要能考察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能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考察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高区分度原则。试题要能区分不同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考生的实际水平。中、高能力测试题型及分值占20%左右。要使学生的考试成绩近似“正态分布”。

    第四条  高信度原则。试题要能实现学生测试成绩的稳定性,要避免考生因猜题而导致成绩波动。

    第五条  高效度原则。考试内容能有效反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三、命题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命题,教研室指派命题教师和审稿人。命题工作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

    第七条  命题教师在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确定命题知识点及其分值、题目难度系数等。命题内容应包括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教师指定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等涵盖的内容。

    第八条  确定试题题型。命题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设计题型,每门课程题型一般不少于5种。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制图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等。主观性试题一般为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设计题等。

    第九条  命题教师根据以上命题原则和命题规范编制A、B两套试卷。

(一)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同一套试题中不得有互相提示答案的现象,三年内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三)有实验的课程的试卷中须有考察学生实践能力的试题。

    第十条  命题编制参考答案。客观试题参考答案必须明确、唯一,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力求准确、全面;评分标准根据参考答案标明得分点,同时考虑考生答题的各种合理因素,最大限度的控制评分误差。

    第十一条  命题教师将命好的试题及参考答案送教研室审核后,在考试日期前10天将试题及审核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第十二条  学院审核合格后,由教学秘书送教务处试卷库。

四、命题纪律

    第十三条  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与命题有关的信息(特别是考试内容)。

    第十四条  题量过大或题目过难(大多数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不能完成三分之二试卷答题)、题量过小或过易(大多数考生在70分钟内完成)和试卷错误较多(5处以上)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笔试课程考试。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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