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术成果认定标准(2021级开始执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通过但结果不全为优秀者,或校内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学术研究论文1篇,排序为前1位;或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发表SCI/EI收录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与重点期刊论文1篇,排序为前2位。

2.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持一级证书者);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团队特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个人二等奖及以上)。

3.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 (第1完成人;或前2名且导师排序第1)。

4.参加与本专业相关国际学术会议或一级学会所办会议,受邀在大会主会场或分会场做报告,并提交被会议正式录用论文或摘要。

学术成果署名要求:学术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获得,并且内容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论文必须是导师为通讯作者的学术研究论文(不含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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