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2016年食品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

     

各导师、相关研究生: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培养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岳田利 张振华

   副组长:刘学波 汪勇攀

      成员:研究生导师

      秘书:潘小东 刘娜   

  成立学院考核小组和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学院中期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核的总体安排,指导、监督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的中期考核工作;学科专业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二、 专业考核小组

学院按照专业分设四个考核小组,负责督促组织本专业研究生的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具体评定工作。

(一)食品科学

组长:岳田利

成员:王 敏   王建龙  吕  欣  李志成  李巨秀  高振鹏  王玉堂        赵旭博  肖春霞

秘书:王周利

(二)粮食、油脂及蛋白质工程

组长:李志西

成员:张国权  杜双奎  栾广忠  于修烛

秘 书:李文浩

(三)农产品加工及工程

组长:樊明涛

成员:徐怀德  袁亚宏  王 丽  张道宏  彭晓丽 龙芳羽  陈 琳  彭强    刘  斌 

秘书:雷宏杰

(四)食品工程

组长:刘学波

成员:张建新  王云阳  李忠宏  葛武鹏  段旭昌  杨保伟 魏新元  刘变芳

王建国  傅虹飞 

秘书:郭春锋

三、考核对象   

1.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未进入博士阶段的2014级硕博连读研究生、2015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提前毕业且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往届申请延期参加考核和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硕士生。

2.2014级博士生、第七学期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13级)、往届申请延期参加考核以及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

3.2013年入学的外国留学生、2014级入学的外国留学生(非补修汉语生)。

注:2017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未参加过考核的必需参加这次中期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1、个人总结报告

  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内容包括:①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②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③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④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⑤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⑥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⑦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⑧参加国家联合培养项目回国的博士生,还应阐述目前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国外完成的研究工作间的关系。

硕士生的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中文),博士生的总结报告不少于6000词(英文)。  

    2.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的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

4.博士研究生要求以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由考试小组对所提交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五、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①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③中期考核前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④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⑤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⑥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⑦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考核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单位可对其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需重点检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③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④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⑤达到《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由学科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办理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5、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五、考核工作流程

   1、研究生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填写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在“中期考核”模块中提交自评报告。

   研究生在考核前向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提交总结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包括成绩单、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考核情况登记表、经导师审核签字的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记录表、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读书报告和实践研究计划等培养环节纸质材料

   2、导师通过“系统”逐项审核“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研究生提交的培养环节相关内容,再通过“中期考核”模块给出评价和考核意见。

   3、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将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并对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将记录考核信息的纸质材料交给学院考核小组。由学院管理员将研究生各环节完成情况审查结果(可以批量审核)和考核意见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考核”模块。

   4、学院考核小组严格审查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给出考核结果。

管理员依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在“培养环节管理”模块中导入培养环节内容(模板见附件2),“中期考核”模块中录入本单位中期考核结果。生成“ 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其粘贴在《研究生入学、培养、答辩及学位授予档案记录卡》中相应位置。

   5、所有中期考核材料应由学院集中保存一年。

六、考核时间安排

   1、 10月31日前,各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需将材料全部准备齐全,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班长收齐以班为单位整理后上交)。

   2、11月10日前,学院将组织需要考核的研究生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小组要对考核不通过的研究生进行谈话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帮助,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作用,保证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

             2、 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样表)

              3、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标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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