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研院〔2019〕15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食品〔2022〕11号)精神,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对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个人概况、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工作经历、实践工作经验和指导能力以及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等。经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审议,15名申请者获得专业型博士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资格、30名申请者获得专业型硕士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7092275
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附件: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