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管理规定》(研院〔2018〕2号)要求,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题人员范围

1.2023级研究生、2024级本硕连读生。

2.研究内容发生重大调整,须重新开题的研究生。

3.往年申请延期开题的研究生。

以上已提交“学位论文选题审批表”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开题。

二、研究生开题申请

1.开题论证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审查,学院批准之后,方可进行。

2.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时,必须完整填写“系统”中所列出的各项栏目,并上传开题报告。

3.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后应及时在“系统”中查看导师的审核意见。若导师未给出审核意见,则显示为“未审核”,研究生可继续修改开题申请;若导师审核意见为通过,则研究生不能再修改开题申请;若导师审核意见为退回,研究生可根据导师给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开题报告,重新申请并按上述程序审核。

项目制招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组织开题。

三、导师审核

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后,导师在“系统”“论文开题”模块查看所指导学生提交的开题申请,并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导师若对开题报告有修改建议,给出修改意见,并点击“退回”,直至导师认为开题报告达到要求,可点击“通过”,开题工作进入学院审核阶段。

四、学院审核

由导师或专硕专项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开题论证题目、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秘书人员名单,并确定开题时间和地点,学院审核,由学院管理员在“系统”设置开题秘书。

五、开题秘书设置开题公告及发布开题结果

1.开题秘书通过自己的“系统”端口在“开题小组设置”模块中设置开题公告。开题公告应包括开题论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开题论证委员会成员情况。开题公告中各项信息须完整填写。

2.研究生开题公告必须在开题论证会前3天发布。

3.发布后的开题公告不得修改,研究生和导师可以查看已发布的开题公告。

4.研究生开题时,开题秘书应做好开题记录(见附件2)。

5.研究生开题论证结束后3天内,开题秘书应由本人的用户端口进入“系统”并录入开题结论(包括是否通过和开题论证委员会意见等),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记录表(附件2)”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6. 开题结果录入后,研究生与导师可通过“系统”查看到开题结果。

六、开题论证委员会人员组成

开题论证小组一般由5人及以上(奇数)组成。设开题秘书1人,由教学科研人员担任,不参与有关事项的表决。开题报告人导师可以列为开题论证委员会委员。

1.博士生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另一相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开题论证小组组长必须由我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2.学术型硕士生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应为研究生导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另一相近一级学科研究生导师。开题论证小组组长必须由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应为研究生导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成员中应有1名来自行(企)业的专家。开题论证小组组长必须由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七、开题结果

1.开题论证结束后7天内,通过开题论证的研究生,依据开题论证委员会的意见,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纸质版(附件1)和“系统”导出的“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考核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份)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将通过开题论证研究生的开题记录、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订在一起存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3.没有通过开题论证的研究生,可将开题报告修改后重新申请开题。

4.对两次未通过开题论证的研究生,按照《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作肄业处理。

八、时间安排

请各团队和导师在12月20号之前组织完成研究生开题论证工作。


附件:1.开题报告模板

        2.开题论证记录表

        3.开题论证流程图

        4.论文开题操作手册(开题秘书)

        5.学位论文开题信息审核单

        6.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管理规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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