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将资助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及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5-1)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2)。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出境前或会议举办前(至少1周),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根据每年项目预算审批。
1.国外科研合作项目
(1)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
①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申请表(附件1-1);
②经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工作计划(附件1-2),明确合作方式、期限、境外科研内容、外方提供的科研条件、双方导师职责、对研究生的要求、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③接收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含中文翻译件);
④课程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开题论证结果登记表;
⑤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提交支撑材料)。
(2)学院进行审核,重点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境)科研合作必要性、科研合作工作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3)审批通过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资格有效期保留至从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届时未能派出者,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2.学术会议项目
研究生填写《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2-1或附件3-1)一式一份,并提交会议正式邀请函(包含申请人参会详细日程安排)、参会论文或者摘要复印件;相关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审核。同时填写《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计划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四、相关要求
1. 境外科研合作和境外学术会议获资助者凭获批手续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2. 境外科研合作获资助者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国外科研合作时间须提前45天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延期申请表》(附件1-3),说明延期理由和经费来源,并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延期时间不超过4个月。
3.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境外科研合作或参加会议的往返旅费、注册费以及住宿费,在资助额度内,按《 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报实销。
4.境外科研合作或学术会议结束后,获资助者凭有关票据、邀请函、会议议程、发言稿、论文摘要、poster展示照片和签证原件、复印件等经学院审核后报账。报账时需提供正式发票原件(所有发票需有导师和本人签名;机票原件需附发票或国外电子机票需附登机牌)和护照(或通行证)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5.境外科研合作或国际学术会议结束后15天内,获资助者须向学院做科研合作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的交流报告,并提交《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总结报告》(附件1-4)、《导师评价意见表》(附件1-5)、《学术会议总结报告》(附件2-2或附件3-2)和有关材料。
6.境外科研合作和境外学术会议获资助者须遵守国家的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按时回国。
附件:1-1.国外科研合作申请表
1-2.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工作计划
1-3.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延期申请表
1-4.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总结报告
1-5.导师评价意见表
2-1.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2.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3-1.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3-2.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4.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计划表
5-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外科研合作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
5-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