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年度审核工作小组
组 长:吕 欣
副组长:于修烛
成 员:学位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生秘书、科研秘书
二、导师年度审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赵武军
成 员:李菊兰、杜双奎、王 敏、王妍入、童 静
三、审核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教职工,且本人为非在读研究生;上年度学校职工岗位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
3.熟悉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岗位职责。
4.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被限招或停招的情况;近3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未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5.审核标准: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附件2)执行。
6.导师科研经费及成果等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7.申请者的年龄要求:按照学校规定60岁退休者,应为1967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按照学校规定65岁退休者,应为1962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对于符合学校延迟退休条件的其他教师,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按延退年龄进行计算。
四、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导师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系统,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于初次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学院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审议。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现任导师、新晋导师、外聘导师等不同类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参会成员2/3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
4.学校审核备案。各单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5月13日-21日,教师登陆导师年审填报系统,填报招收研究生年度审核资料。
2.6月11日前,学院审核、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六、其他
1.学校实行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分类年审,导师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审核时需对其本人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是否具备相应的培养条件进行审核。
2.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不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需指定第二导师,作为导师组主要成员,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1.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操作手册
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