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322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经学院资格审查和初选审查,梁艳敏等2名同学通过审查,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2-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7092275
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附件: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初审合格名单(第二批)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