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号)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申请审核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工作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1月10日 上午 |
资格复审 |
院A228研究生办公室 |
审核材料原件 |
1月10日 下午2:30-5:00 |
英语测试 |
院厚德会议室 (3层) |
无外语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参加 |
1月11日 上午8:30-11:30 |
复审考试 |
院215会议室 |
科目一、科目二同时进行 |
1月11日 下午2:00 |
复审面试 |
院215会议室 |
学院公布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
1月12日 |
导师审核并提交拟录名单 |
各导师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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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 |
复审组、督察组联席会确定拟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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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
二、考生具体要求
1.初审合格的学生,在参加复审前务必将纸质材料原件交至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小组对原件进一步审核,发现任何舞弊行为,取消考核资格。
2.无外语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需参加学院英语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学院复审阶段。
3.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业务课一)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科目包括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综合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课二)考核内容为食品加工高新技术进展。
4.外语能力测试在复审面试环节进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