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

     

  根据《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历、学位及学术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同时符合2018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外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考试的成绩证明(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英语六级426分及以上或达到TOEFL65分、IELTS6.0分、GRE170分。小语种需通过本语种全国四级考试。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2)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考核。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2017年11月15日8:00时至2018年1月5日22:00时期间,申请人登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 “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2.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已获学历、学位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外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英语包括:TOEFL、GRE、IELTS、CET-6。小语种包括国家语种考试四级。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3.提交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复印件(3、5须为原件)一式两份提交学院审查及备查(如要邮寄请用EMS)。通过初审审查参加复核审查的申请人,在复核审查阶段将各项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复核。

  三、审核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学科专家组、全体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核审查工作,以确保招生质量。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组长:王建龙

  成员:熊金苹

  (2)初选审查  学院组成初选审查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组长:刘学波

  成员:樊明涛  徐怀德  张国权  王建龙  王 敏  吕 欣   王云阳  夏效东

  (3)复核审查  学院成立复核审查组,对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组长:岳田利

  成员:全体博导

  2.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3.初选审查

  学院初审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4.复核审查

  复核审查专家组综合考查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核总成绩400分,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综合能力(100分)及外语(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为笔试科目,外语和综合能力为面试科目。

  业务课一: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科目包括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

  业务课二:考核内容为食品工程和食品工艺相关知识。

  综合能力: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打分,由申请者的PPT展示和考核小组提问两个环节组成。考查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语言表达与创新思维能力、政治思想与精神风貌。申请人PPT汇报内容:课程学习、英语水平、科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及博士期间科研计划,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

  外语:面试环节考查,由复核审查专家组进行提问打分。

  四、录取

  1.复核总成绩按导师名下排序,结合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复核审查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组长:张振华

  成员:汪勇攀  杜双奎  于修烛  童静  牛雅杰

  学院监督小组联系人:童静

  联系电话:87091620,邮箱:tongjing1002@nwafu.edu.cn

  六、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和提交电子版材料: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5日

  2.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2018年1月6日前

  3.资格审查、初审:2018年1月7-14日

  4.复核审查:2018年1月15-16日

  七、其他

  1.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

  2.其他事宜按照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本细则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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