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号)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1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资格复审 |
院A228研究生办公室 |
审核材料原件 |
1月10日 上午8:30-10:30 |
英语测试 |
院6楼会议室 |
无外语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参加 |
1月10日 上午11:00-12:00 |
心理测试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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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下午14:30-17:30 |
复审考试 |
院215会议室 |
科目一、科目二同时进行 |
1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复审面试 |
院215会议室、 3楼会议室 |
同时进行 |
1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政治审查 |
院201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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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上午8:30-12:00 |
导师审核并提交拟录取名单,考生办理待录取手续 |
院A228研究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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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
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 |
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
二、考生具体要求
1.初审合格的学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务必将纸质材料原件交至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小组对原件进一步审核,发现任何舞弊行为,取消考核资格。
2.无外语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需参加学院英语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学院复核审查阶段。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