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322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现将综合考核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月17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7092275
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附件: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综合考核成绩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