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立志成才,陕西中农盛源物流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中农盛源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四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2500元/人;每年名额10人,共设四年。
第三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中农盛源”奖学金学生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中农盛源”奖学金的人选推荐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农盛源” 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4.1 参评资格:必须是 食品学院在校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
4.2 参评同学必须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3 参评同学参评前无不及格科目;
4.4 参评同学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5 参评同学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6 对于积极开展或参与学生科创、创业活动且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4.7 奖励对象主要为:贫困生、品学兼优,拟到中农盛源就业者可适度优先。
第五条 评审基本办法
由食品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的具体工作(公布条件、总名额或分专业分班名额;学生申请,组织初评等),并将符合资质的候选者材料经公示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备案、审核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可提前召开候选人座谈会进行谈话了解)。奖学金每年10-12月评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 中农盛源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 中农盛源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定小组初审。学院评定小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
第七条 颁奖
7.1 颁奖典礼由 食品学院负责组织,主管领导及陕西中农盛源物流有限公司领导参加颁奖典礼。并在学校和学院网上进行新闻报道。
7.2 奖学金证书由食品学院负责统一印制,并加盖学校和公司公章(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定)。
7.3 奖学金最晚在颁奖后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学生银行卡(或根据甲方要求方式颁发)。
第八条 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院将酌情处理,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第九条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