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条件
1.该学期已获四星级文明宿舍,在学业成绩、文体特长、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自立自强等方面表现突出或有鲜明特色;
2.本学期宿舍成员无课程重修,由各院学习部负责审核,校学习部负责监督;
3.宿舍成员无私自在校外住宿。
凡满足以上条件的所有本科生宿舍均可自愿填写申请表并参加本次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
第二章 评比内容及方法
(一)五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由自愿申请参与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的学生宿舍成员填写,各宿舍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中勾选宿舍特色。
(二)宿舍特色申报材料: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一项需要附交材料为班级成绩单一份,并有辅导员(院系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党委(团委)公章,并标注出本宿舍成员的成绩。
(2)文体特长:体育活动包括参与校级体育项目比赛(校运会、足球赛、排球赛等)、院系间项目(三院运动会、院系间篮球赛、院级运动会及院越野赛等)、学校选定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代表院系加入集体体育项目如广播操、太极拳团体、校运动会方阵成员及开幕式、作为校足球队等校队主力或候补队员;文艺活动包括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受学校委派,参加省市级征文、辩论、演讲、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文化竞赛活动者,参加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主办的校级演讲、征文、辩论、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 竞赛活动者,参加学校金秋科技文化节以及“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校级比赛者,参加校级的辩论赛者(辩论赛加分须由校学习部出具证明),参加学校集体文艺项目如大合唱、舞蹈比赛者,学校、学院举办的元旦晚会表演者和主持人。以上所有活动参与者均须学院或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有获奖证书者须附交证书复印件并在表格先进事迹一栏填写详细情况。
(3)创新创业:已经结题的创业创新项目中参与者(由校科技创新部核实证明);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取得鉴定成果、获得奖励者;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学术科研成果者;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奖励者;被SCI,EI,SSCI收录论文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者;公开出版刊物(含增刊)发表学术文章者;申请发明专利成功者; 参加校内各种科学报告会或开放性 ,并按照学校标准格式向校团委提交 记录者参加各类校级以上学术科技活动者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等。以上所有活动参与者均须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有获奖证书者须附交证书复印件并在表格先进事迹一栏填写详细情况。
(4)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在评选学期的寒、暑假校社会实践报告或论文评比中获奖者;村主任助理;农高会、陕西省水上运动会等各类志愿者;WWF、“三下乡”参与者;参加国家级青年志愿者活动或获国家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参加省部级青年志愿者活动、获省部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校级社会实践先进标兵;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关社会实践论文者;在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社会实践论文者;在课外短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认定者。以上所有活动参与者均须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有获奖证书者须附交证书复印件并在表格先进事迹一栏填写详细情况。
参与学院组织的支教活动、看望孤寡老人、文艺汇演、科技支农等活动;在课外短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公益活动,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认定者。以上所有活动参与者均须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有获奖证书者须附交证书复印件并在表格先进事迹一栏填写详细情况。
(5)发挥先进作用:获得校、院优秀团员、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者、党课培训获优秀学员称号者;各奖助学金获得者,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以上所有荣誉获得者均须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有获奖证书者须附交证书复印件并在表格先进事迹一栏填写详细情况。
第三章 附则
1.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弄虚作假。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弄虚作假。
2.本办法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