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4日-5日):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于11月5日11:00前在学生评议小组申请;
(二)班级评议推荐(11月5日-6日):各班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后上报材料;
(三)材料上报:提交材料详情见后文各类奖学金推荐工作,11月6日上午12:3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国奖/国励/校长-班级”命名)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学院初审(11月6日-7日):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经过初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11月8日-11月15日)。
二、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
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通过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奖学金分配36个指标。
提交材料:
1.附件1-2:《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学生评议小组全员签名推荐);
2.附件1-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打印日期为9月30日及以后);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模板参照附件1-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提供模板》);
5.附件1-2和附件1-3中体现的全部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
评定办法详见附件2-1:《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44个指标。
提交材料:
1.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系统中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附件2-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打印日期为9月30日及以后);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模板参照附件2-3:《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提供模板》);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纸质版);
6.雅思、托福、GRE成绩单(若有,纸质版);
7.《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2中体现的全部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四、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
评定办法详见附件3-1:《 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长奖学金通过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校长奖学金分配10个指标。
提交材料:
1.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系统中导出《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附件3-2:《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打印日期为9月30日及以后);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模板参照附件3-3:《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提供模板》);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纸质版);
6.雅思、托福、GRE成绩单(若有,纸质版);
7.《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3-2中体现的全部荣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召开主题班会进行推荐过程中,做好资助政策宣讲,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者上学年度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超过3门以上(含3门),取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四)评选办法中涉及到百分比数计算的,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除国家助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外,原则上每名学生本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五)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均在新学院、新班级申请。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六)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固定。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