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命题组、复试专家组和监督工作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命题组和复试专家组。
1.复试命题组
负责复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制。
2.复试专家组
成员: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报考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总数 |
已接收推免生 |
实际公开招考计划 |
070300 |
化学 |
32 |
16 |
16 |
100700 |
药学学硕 |
28 |
13 |
15 |
105500 |
药学专硕 |
32 |
/ |
32 |
086002 |
制药工程 |
24 |
/ |
24 |
(二)复试方式、时间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分批组织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为公开招考录取人数的150%。
2.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2024年3月29日至3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11-1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一志愿考生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2024年3月29日8:30-12:00 |
理科大楼E316会议室 |
请携带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
笔试 |
2024年3月29日14:30-16:30 |
8T11 |
1.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心理测试 |
2024年3月29日16:40- |
8T11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面试 |
2024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 /13:00- |
理科大楼E316/E211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2)调剂考生
复试内容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全部专业 |
2024年4月11日8:30-12:00 |
理科大楼E316 |
请携带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
笔试 |
药学专硕 |
2024年4月11日14:30-16:30 |
待定 |
1.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 2.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药学学硕 |
||||
制药工程 |
||||
心理测试 |
全部专业 |
2024年4月11日16:40- |
待定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面试 |
药学学硕 |
2024年4月12日8:00-12:00 /13:00 |
理科大楼E316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药学专硕 |
2024年4月12日8:00-12:00 /13:00 |
待定 |
||
制药工程 |
2024年4月12日8:00-12:00 /13:00 |
理科大楼E211 |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为: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用);
(2)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在线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思想政治考核表(加盖党委公章,用附件模板);
(6)考生自述(包括个人简介、本科毕业论文、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7)加盖第一志愿院(所)公章的调剂申请书原件(本校调剂);
(8)《复试诚信承诺书》;
(9)同等学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学术学位)。
2.心理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完成测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科目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为依据,由学科点命制试题,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2.拟录取。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拟录取。
3.公示
学院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确定导师。拟录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导师沟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要求每一位考生必须且只能确认一名导师。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考生可在我校校医院体检或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仅限使用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如下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 理科大楼化学与药学院E312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29-87092303
四、注意事项
(一)如在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考生须立即电话联系学院,说明情况,服从学院安排。
紧急联系电话:029-87092303 029-87092662
(二)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四)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填报调剂信息,复试合格的考生如被拟录取,必须完成待录取手续,否则将无法录取。
五、监督工作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全程跟进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依法依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
组 长:高增刚
副组长:欧渊博
成员:周文明 吕璐 王俊儒 谢卫青 吕英华
监督电话:029-87092303
监督邮箱:zhouwenming2008@nwafu.edu.cn。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3月27日
注意:所有考生应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电话、短信、复试 QQ 群等信息通知,同时提高警惕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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