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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使机关工作更好地适应创建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特色的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需要,更好地为基层、师生员工和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校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效能为重点,以工作规范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为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生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严明工作纪律
  1、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或到学院及有关部门办事,参加活动时,要明示去向和时间。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
  4、严格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得随意缺席和迟到、讲究会议效率。
  5、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妥善保管各种文件。

  (二)规范工作程序
  1、实行置牌上岗。机关部门毎个工作人员应在办公桌面上放置岗位台签。台签上应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主要工作职责,以方便师生员工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公开办事流程。机关各部门应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镶框上墙或在部门网页上公布,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平台。
  3、各部门的公文必须严格按照逐级上报审查制度,一级负责一级,逐级把关,不得越级上报。
  4、机关各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向学校报告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情况,杜绝虚报浮夸或拖延不报。
  5、严格部(处、室)务会制度,原则上应毎周召开一次部(处、室)务会,通报情况、布置工作。
  6、部(处、室)务会要有专人记录,重大问题须经会议集体讨论,凡涉及师生切实利益的政策、规定和措施等,出台前需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反复讨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7、机关部门应明确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在部门网页予以公开。

  (三)实行文明接待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坚持做到:“笑脸相迎,礼貌让座,认真倾听,仔细记录;条件具备,尽快办理;条件欠缺,出谋相助;不符合规定,耐心解释。不急不躁,和颜悦色,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文明告辞,起身相送”。
  2、服务中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详见附件)。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语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
  4、文明办公。室内环境整洁,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办公区实行控烟,严禁大声喧哗,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禁穿高跟鞋,确保文明办公秩序。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
  1、外来办事人员到校机关反映情况,办理或咨询业务时,被问到(含来电、来信)的第一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对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由责任人予以办理和答复;对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责任人要把来人(来电、来信)带到或转到相关科室,并做好沟通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责任登记工作。首问责任人要将来访(来电、来信)者的姓名、单位、事由、联系电话及处理结果予以登记,毎学期将登记表交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保存。
  4、首问责任人如不按规定履行首问责任或搪塞、推诿,当事人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首问责任人要在本部门大会上作检讨。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
  1、对基层单位送交的请求和师生员工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努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例行事项、复杂事项,部门会商事项分类作出限时办结或回复的规定。
  3、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办公时做到“四问”,即有哪些须办的事情还没有办;有哪些单位请示的问题还没有答复;有哪些棘手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有哪些来信来电来访需要查办。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六)实行服务承诺制
  1、树立法制观念,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廉洁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构建勤政、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机关形象。
  2、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要做到:证件资料齐全的即刻办,材料不齐、手续不全的指导办,时间紧急的加班办,难度较大的领导协调办。
  3、职能部(处、室)审批、审核权限的正常业务,相关资料齐全的,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不齐全的,经办人员应一次性讲明所需文件资料,并予以指导,待资料齐全后即刻办理。
  4、超出职能部(处、室)审批、审核权限的业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后转报上一级机关。
  5、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实行跟踪服务,落实到科室和人员。
  6、建立投诉制度,欢迎师生员工对机关部(处、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部设立投诉意见箱、电话。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从机关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

  (七)实行办事公开制
  1、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机关效能,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利的监督,机关职能部(处、室)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2、公开内容
  (1)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范围。
  (2)机关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3)事关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引进等师生重大利益的政策和措施。
  (4)重大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
  3、对涉及院系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毎次公开后都是应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4、公开时间。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5、公开的方式
  (1)办事指南在本部门网页或办公室上公开;
  (2)重要事项在学校公告栏公开;
  (3)部门及各科室工作制度在网页上公开。
  6、监督机制。校纪委监察处和机关作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欢迎师生员工对机关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八)廉洁自律,勤俭节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自觉遵守中央和各级组织制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严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做到敬业做事,清白做人。
  3、各部门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收支两条线。
  4、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5、机关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反对辅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在接待中厉行节约。
  6、加强成本核算,坚持勤俭办学。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办公耗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做到不花钱能办事,少花钱办大事,充分发挥办公资源的最大效益。

  (九)加强学习,团结和谐,开拓创新
  1、机关各部门要坚持两周一次的学习制度。按照学校党委安排结合本部门业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职工自身的素质。
  2、机关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保证运转协调,政令畅通。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加强沟通与协作。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协调责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坚决禁止推诿扯皮现象。
  3、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对上级部门和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指示,要及时落实,及时反馈,不得拖延,敷衍,不了了之;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和谋划,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有考核,有具体责任单位和个人,有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注意工作安排的协调与措施的配套,注意服务资源信息的共享。
  4、机关各部门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机关团结协作,气顺人和,运转有序,公开公正的和谐氛围,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机关成员的积极性,激发成员的内驱力。
  5、机关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的不断创新探索,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6、机关各部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层为师生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十)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1、凡机关工作人员拒绝、放弃、推诿、不履行职责,不依照规定程序办事,不按照规定权限和现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行为,视为行政过错,要追究责任。
  2、根据过错的性质,主客观原因及影响程度,追究过错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追究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部处室领导连带责任。
  3、属于过错责任追究的行为主要有:
  (1)工人人员在审批、审核、核准业务过程中,违反国家和学校政策、法规和单位规定的行为;
  (2)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有“吃、拿、卡、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
  (3)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因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或拖延不办的行为:
  (4)工作人员因服务质量受到投诉,经调查属实的行为;
  (5)工作人员因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擅自离岗影响基层和师生办理业务的行为;
  (6)工作人员出现过失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4、过错责任追究
  (1)对当年第一次出现以上过错行为之一,并经查实,由本部门负责人给以教育,并作书面检讨。
  (2)对当年第二次出现以上过错行为之一,并经查实的,责令过错责任人在本部门大会上检讨,扣发当事人当年津贴50%,扣发所在科室负责人当年津贴20%。
  (3)对一年出现三次以上过错的责任人,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所在科室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扣发当事人当年津贴。扣发所在科室负责人当年津贴50%,扣发所在科室部门分管负责人当年津贴20%。
  (4)被评为校机关不满意岗位(科室)的扣发岗位(科室)全体人员的年终津贴,并对科室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降级和免职处理,对其他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5、对下列情节之一的过错,从宽或者免予追究。
  (1)主动承认过错的话;
  (2)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挽回损失的;
  (3)平时工作表现好或改正过错态度较好的;

  三、保障机制
  建立机制,确保工作和规范的落实
  1、健全工作机制,设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部门工作规范和具体实施意见。申请专项经费,保障机关作风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工作规范的落实。
  2、建立评比机制。组成机关党委、纪监、组织、人事等部门牵头,机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轮流负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对机关部门综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排名在机关部门中后5名(含第5名)的单位,不能评为学校先进单位。
  3、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公开电子邮箱。机关党委对师生员工投诉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分别向学校和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并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4、建立激励机制。毎年或两年评出8个作风建设先进单位,5大服务文明窗口,10大服务标兵;召开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大会,开展工作交流,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进机关管理服务效能的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王佳    终审:景军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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