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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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党委 上传时间:2012-10-19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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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网站工作,提高网站的栏目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网站的联系纽带和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党委网站建设管理小组,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机关党委主管党务、工会工作的副书记,办公室秘书。组长为网站主管领导,秘书为网站管理员。
二、职责任务
组 长:作为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网管员:负责及时准确地上传信息;下载、转载学校相关信息;负责网站的及时维护更新和重要信息的对外宣传报道。
三、工作流程
撰稿人撰稿→分管领导审查→主管领导审批→网管员上传
四、要求与措施
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撰写宣传报道稿件是本职工作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到利用网站开展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要加强网站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网站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内容。
2.必须注意网站信息的安全性。网站内容不得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因工作原因涉及个人信息,应及时删除;不得公布学校内部信息等涉密内容。
3.要注重通讯报道稿件的质量及报道的时效性。相关活动的报道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网站。
4.网站建设维护费用由机关党委办公费用支出。
机关党委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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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 终审:景军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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