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发[2012]6号
各党支部:
今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对各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根据校党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创先发〔2012〕3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对机关党委各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分类定级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支部自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和支部实际,实事求是地对支部进行自评打分和情况说明,并填写《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1)、《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附表2)。
2、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党委根据在群众评议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和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党支部进行评分。并填写《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附表1)对教职工党支部进行评分。
3、分类定级。根据支部自评分数和机关党委考评分数确定支部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支部自评分×40%+上级考评分×60%;按照支部最终得分对支部进行分类定级,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4、时间要求。各支部将附表1和附表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7日前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分类定级结果汇总后于3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韩锁昌 电 话:87080029 邮箱:hansch@nwsuaf.edu.cn
2012年3月21日
附表:
1、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表;
2、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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