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发[2019]88号)有关规定,经2023年10月24日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并经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任命:
张洁同志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综合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程玉锋同志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项目与信息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杨宏博同志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作与基地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刘典同志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作与基地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叶月丹同志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同时免去:
张洁同志的科技推广处秘书(正科级)职务;
程玉锋同志的科技推广处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杨宏博同志的科技推广处基地建设科科长职务;
刘典同志的科技推广处培训科科长职务;
叶月丹同志的扶贫工作办公室秘书(正科级)职务;
侯沛同志的扶贫工作办公室秘书(正科级)职务。
中共
机关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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