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发[2019]88号)有关规定,经1月17日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并经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任命:
刘淼同志为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处项目管理秘书(正科级);
魏月媛同志为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秘书(正科级)。
同时,免去:
刘淼同志的就业指导中心秘书(正科级)职务;
刘旭同志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秘书(正科级)职务。
中共 机关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