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专项工作组推荐,现对各专项工作组推荐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机关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期为1月13日至1月15日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D702室;
联系电话(传真):87080031 87082809
电子邮箱:jgdw@nwsuaf.edu.cn
附件:各专项工作组推荐人选
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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