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是机关的政治领导核心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校党委决定。讨论或决定本党委重要事项。
(三)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开展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四)负责机关党委班子建设、机关党委和支部规范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五)抓严反腐倡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党内日常监督体系,自觉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巡察办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机关党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
(七)负责监督检查机关作风建设。
(八)负责机关部门工会工作,以及机关党委统一战线、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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